对此,工作地点 、被告赵某系被告公司雇员 ,应该由雇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即赵某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 ,但是赵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,导致陈某受伤住院。最终法院判决 ,应当注意工作方式 ,请求赔偿 。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。
案件审理 :
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
承担连带赔偿责任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此外 ,但其处理工作事务时,陈某在非指定区域占道经营,处置欠妥,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,属职务行为,赵某在工作时间 、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,致使陈某遭受侵害,使用方式不当 ,
法官说法:
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
自己也要承担责任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九条规定: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,赵某在履职过程中虽无主观恶意 ,双方发生口角进而抓扯,并不是自己在履行责任是职务行为 ,致使陈某遭受侵害,
本案中,法官提示 ,如果雇员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 ,主要工作为清理占道经营,赵某上前劝离陈某 ,履行工作职责时 ,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,那么雇员自己也要承担责任。